关于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
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群众利益,防范信息泄露,严厉打击全县范围内非法获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现向全县范围内征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以便我们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举报范围
(一)临潭县范围内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旅游住宿、银行保险、美容健身、电话营销、物流寄递等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
1.未经个人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2.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3.未经个人同意或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互联网站和App。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8:00。
举报电话:临潭县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941-3125527。
临潭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通信地址:临潭县县统办楼县委政法委519室收。
信箱地址:临潭县县统办楼县委政法委519室收。
电子邮箱:794369608@qq.com
邮 编:7475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问题线索。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尽量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违纪的事实依据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对举报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借机谎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告。
临潭县打击整治公民个人信息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